許多ADHD的媽媽可能都和我一樣,常常遇到別人來告狀,總是第一時間先道歉,接著罵自己的孩子為什麼不聽話又闖禍。有時真的是孩子的錯,有時卻只是誤會一場;可是我們如果沒有明察秋毫,而一味怪罪孩子,除了無法解決問題根本之外,還可能因此讓孩子變成「習得無助感」,認為別人都不相信自己,所以即使不是自己做的事,據理力爭也沒用。
魚兒班上的一位很像高功能自閉的孩子—小裕,小裕的媽媽並不認為孩子是有問題的小孩,只承認他是反應慢,有學習障礙的孩子。從國小開始小裕就常被同學欺負甚至霸凌,有一次還被國小同學逼迫舔掃把,所以媽媽才透過種種關係送小裕到這所私立國中。
從國一上學期開始,小裕就是班上男生最常欺侮作弄的的對象,但是他的表達能力不好,常弄不清事情的先後順序,就常常向導師投訴被同學還有魚兒欺負。導師向我反應,我也都一再告誡魚兒,要他不可以作弄小裕;魚兒說有時真的不是他欺負小裕,但是因為他在現場,再加上是ADHD說話特別大聲,動作特別大,所以即使否認,老師們通常也都不會相信他。
上週四上外堂課,下課後小裕從前門,魚兒從後門,兩人都想衝回原班教室,結果魚兒可能經過小裕身旁時,不小心碰到小裕而不自覺。小裕覺得有人從背後打他,他看到魚兒經過,就追著魚兒,要打魚兒;到教室之後,魚兒坐在座位上吃早餐,小裕衝過來打魚兒,被同學拉開,然 後 老師就開始調查這是怎麼一回事。有一位同學說看到魚兒打小裕,兩位同學說從前就看過魚兒常會作弄小裕,有一位同學則說他只看到在教室中小裕要打魚兒。
導師覺得看情形應該是魚兒又再欺侮小裕,所以希望透過這次事件,記他警告,以示薄懲。結果就召開了一個會議,出席人員有主任教官、生活輔導組長、輔導老師、小裕媽媽、我、導師。生活輔導組長先問我,有沒有帶魚兒就醫?有沒有讓魚兒服藥?我回答:都有!接著他告訴我,魚兒今天打了小裕,剛開始不承認,後來透過證人指認,他才承認打了小裕,學校覺得已經給魚兒很多次機會改進了,所以這次要懲戒魚兒,通知家長來處理。
然後小裕媽媽就說魚兒常常欺負小裕,她覺得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,希望學校能夠好好處理,讓魚兒以後不再欺負小裕。我說,這學期以來,魚兒和小裕的摩擦很頻繁,我也一再告誡魚兒,要和小裕保持距離,可是魚兒說,小裕有時也會主動找他,也曾打他,他都沒還手,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辦?
後來學校就決定要記魚兒警告,可是小裕媽媽還覺得懲罰會不會太輕,對魚兒產生不了遏止作用。整個會議我彷彿處於「被挨打」的位置,好像犯下滔天大錯的人是我,那種感覺很難受,眼淚不爭氣地拚命掉。
會後我把魚兒接回家,魚兒才告訴我,其實他當天並沒有打小裕,只是生活輔導組長告訴他,「我有充分的人證,如果你不說實話不承認打人,我就記你大過!你承認,我只記你警告!」所以他只好承認,反正沒有人會相信他的清白。
我先生知道事情的經過之後,覺得應該採取行動,就打電話給生活組長。做出以下要求:
1.調出監視器的錄影帶,看看當時魚兒是否有打小裕。
2.請目擊的同學與當時在場的所有人,重新模擬演出事發現場的景象。包括位置、動作、還原真相。
3.如果魚兒打小裕,我們絕不袒護,但是我們也要求學校比照辦理,也該處理小裕打魚兒的事,當天也有同學目擊小裕要打魚兒,應該一視同仁。
結果學校後來回覆我們,這件事情處理的過程有瑕疵,所以不會將魚兒記警告,學校以後也會特別小心處理類似事件,事情才告一個段落。但也因為這個過程,間接傷害到魚兒的導師,也是我們的好朋友,因為學校怪罪她沒有處理好這件事,所以才會引起這麼大的風波。
我們希望透過這件事讓學校知道,還原事實是最重要的,不能隨便就認定ADHD小孩犯錯!魚兒雖是ADHD,但不能一直當標靶,許多事情如果他在現場,就被誤會一定是他。而小裕媽媽一直說孩子很正常,不帶他去就醫或是療育,可是卻要全班孩子與老師包容他,因為他是”弱勢”,這真是不合常理。
魚兒是ADHD沒錯,遇到沒有就醫、沒有特教生身分的「正常一般生」--小裕,卻讓大家忘記魚兒的「情緒障礙生」身分,反而要求魚兒要控制自己,遠離小裕。這真是令我感到不平,ADHD如果那麼容易可以控制自我就不是情障生了!
究竟誰才是真正的弱勢?是有情障生的身分的魚兒?還是沒有身分,卻有「背景」入學的小裕?學校又憑什麼,可以對ADHD的魚兒開鍘,以「殺雞儆猴」來警惕其他會作弄小裕的同學們呢?
也因為這件事,我們檢討自己對魚兒的教養,之前魚兒也曾被小裕打,我們都一再隱忍,覺得魚兒比較強勢,可能比較常作弄小裕,所以偶而被小裕打就忍讓,不要理小裕就好, 從未向 老師投訴。但是發現無法「息事寧人」,我們無形之中也 和 老師與同學一樣,姑息了小裕錯誤的行徑—打人。
身為ADHD的家長們,雖然我們的孩子常闖禍,有時也會撒謊;但是在被學校通知孩子犯錯的同時,我們先別急著罵孩子,應該透過科學證據,找出錄影帶(如果現場有監視器的話),再加上目擊者模擬現場過程,還原真相。如果孩子該接受處罰,我們絕不逃避,但也應要求學校一定要秉公處理,不然ADHD孩子長期以來因為受誤解,而遭受很大的心理傷害,是要花很長的時間才能撫平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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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謝動動的媽咪的分享 也歡迎您加入臉書不公開社團 中台灣ADHD家屬及幫助者交流園地
看了您的文章,讓我想到上個月發生在我家小宇身上的事 一樣是同班同學,一樣是ADHD對上高功能自閉(HFA...有通報) 老師說2個小朋友沒事的時候,就像一對寶一樣喜歡一起在班上向同學搞笑 但一發生事情時,卻誰也不讓誰 事發在上個月的某一天早自習 HFA(直接暫名為HFA)是排長,想要"準時"收作業,但遇到了動作慢的小宇,偏偏無法在時間內 把功課完成 於是小宇說:HFA你先把你收好的作業交給老師吧,我等等再自己補交 沒想到HFA誤會了小宇的意思,把他想成...小宇不滿HFA當排長收他的作業,所以不想交作業 給他(HFA) 於是衝突來了...HFA先是把小宇桌面上的所有東西掃到整地,並大聲叫駡 小宇這時也不甘勢弱的推了他一把 HFA這時撿起地上一支筆(被HFA掃落的物品之一)並往小宇身上刺 這時慶幸...小宇閃的快,所以...只被刺到了耳垂 而也許因為HFA在校不是第一次鬧事吧(有案底),所以老師第一時間不是通知我,而是通知HFA 家長,而HFA家長也因為看到了小宇受傷,加上自己小孩有案底,所以直接說願賠償小宇的醫藥 費以及被摔壞的文具費用 註記:老師後來電聯我時,開口就先提及了小宇和同學起衝突,我心想...完了,又來了(小三時 也曾發生過一次,當時老師還叫我打電話給對方家長說對不起) 後來...老師說到了衝突對象是HFA時,老實說...我開心了一下,因為在班上他有案底, 小宇沒案底,所以結果...就像版媽提到的,有案底的,好像...都先被處罰,唉... 所幸,這次事件,對於我們沒有造成很大影响...該慶幸有HFA的存在嗎? 還是是老師 處理得宜? 我也不知...(不過...話說是有同學看到HFA先掃掉小宇的桌上物品,所以也有 所謂的人証)
謝謝小宇媽媽的分享! 其實孩子的衝突往往是由於誤會產生 這時應該先安撫孩子的情緒,而不是處理事情! 但是通常老師都是急著當法官,先判決對錯,想很快解決事情! 之前我家魚兒小三的時候出事,我就接受心理師朋友的建議處理 請參考我的另一篇網誌《當ADHD孩子在校園發生打人事件》 魚兒也因此事件做100天行為記錄,而大有進步! 所以有時常想「危機就是轉機」,孩子在學校出事,只要不是「大事」(危及生命安全)都好解 決。我並不希望孩子小時候「沒事」,長大卻出「大事」!
讚!!!